专业号

(一)江西马头山保护区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

(根据赣编办文〔201450号文件批复)

  1.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
  2. 制定马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,并实施统一管理;
  3. 调查保护区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,组织环境监测,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;
  4.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研工作;
  5. 开展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宣传教育;
  6. 在不影响保护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,组织参观、旅游等活动。

(二)办公室工作职责

  1.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。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,做好来文来电收发、登记、传递、交办、督办、建档、存查和保密等工作。
  2. 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、重要文件、简报等文字材料,
  1. 审核把关局属科室、站以局名义、局办名义上报、下发的文字材料;负责管理局各种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;及时了解和研究林业系统管理工作的经验,做好情况通报、信息交流工作,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。
  2. 负责监管内部控制,加强财务管理,做好财务预算和决算,负责财务内审,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。
  3. 配合分管领导做好党务、工青妇、政工、人事、职称、计划生育和户籍管理等工作。
  4. 负责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、督查与落实工作。
  5. 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,指导各部门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。
  6. 负责做好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,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,牵头做好考核工作、落实考核责任。
  7. 负责对外宣传管理工作。审核对外宣传稿件和局网站的更新与管理;制定各部门年度信息报送任务并落实奖惩措施。
  8. 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。
  9. 负责组织局机关职工学习和安排各种会议,准备学习材料。
  10. 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安排、考勤统计、卫生清洁、来信来访接待、印章管理、印鉴使用、报刊分送、档案整理和物资、车辆管理、机构节能、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。
  11. 负责局机关水电暖维护、美化、基建、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。
  12. 负责来人来客的接待及食堂管理工作。
  13. 积极做好社区共建工作,指导保护管理站做好精准扶贫工作。
  14. 负责做好政府采购、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等相关工作。
  15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资源保护科工作职责

  1.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。负责做好森林防火、爱鸟周、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方面的保护宣传工作。
  2. 负责做好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,制定和完善自然保护管理措施。
  3. 负责区内界桩界碑、标志宣传牌等设施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。
  4. 负责区内野生动物救治,以及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,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,督促地方政府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木工作。
  5. 负责对保护管理站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,督促做好保护管理站的资源保护管理和资源利用等工作。
  6. 负责指导和检查保护管理站填写、整理日常巡护记录,建立巡护记录档案。
  7. 负责做好保护区管理站日常检查、考核工作,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各站季度和年度考核工作。
  8.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,负责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,协助资溪县森林公安局处理好区内森林火灾和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。
  9. 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巡护人员的聘用、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,指导和检查保护管理站人员、巡护人员的规范化管理、业务教育和培训工作。 
  10. 负责做好“联保委”日常工作。负责制定联保委年度工作计划,协调联保委推进宣传教育、联防联治和专项整治行动,负责撰写联保委工作总结和联保委工作会议材料,督查落实联保委工作任务和年度考核工作。
  11. 负责制定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计划,组织检查考核,收集、整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资料,建立保护管理和执法档案。
  12. 负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方面项目的实施,牵头完成资源保护方面项目的验收工作。
  13. 配合社区事务科做好社区共建共管工作,协助做好实验区内生态旅游和毛竹、茶叶等经营利用的管理工作。
  14.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• (四)科研管理科工作职责
  1. 负责协调编制单位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项目工作。
  2. 负责制定中长期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,组织和协调开展科学考察和研究工作。
  3. 负责科研项目申报、立项、实施和验收工作,负责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。
  4. 负责安排珍稀树种的采种、育苗、移植和异地推广种植工作。
  5. 负责野生动物的救治、繁育与管理工作。
  6. 督促保护管理站做好区内水文、气象、负氧离子等的科研监测和管理,以及有关科研监测数据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,做好科技保密工作。
  7. 调查保护区内自然资源,监测自然环境和物种变化,负责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和建档工作。指导风景林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。
  8. 负责生态展览室、宣教室等科普教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,做好对外宣解工作,负责野生动植物标本的制作与管理。
  9. 负责组织职工业务培训。
  10.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1. 全面负责保护区社区共建共管工作,负责协调处理社区保护与利用矛盾及社区来信来访问题。
  2. 制定保护区社区发展规划,执行保护区制定的社区共管规划,协助搞好社区建设。
  3. 负责处理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日常事务。
  4. 负责协调处理保护区与社区群众的关系,搞好社区共管,促进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保护。
  5. 制定并实施好与社区的合作项目,促进社区和谐发展。
  6. 负责部署和督查保护区护林防火工作,制定护林防火计划、预案。
  7. 负责指导周边社区护林防火工作,开展护林防火培训。
  8.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六)保护管理站工作职责

  1. 负责所辖区域内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。预防、制止、处理各种偷猎野生动物和破坏森林资源、生态环境的行为;开展日常巡护,按技术规程开展监测工作。
  2. 管理和维护好辖区内设施设备,保证站房干净整洁,设施设备运转正常。管护好所辖界牌、界桩、宣传牌等设施设备。
  3. 负责辖区及周边乡(镇、场)、村野生动植物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,对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。
  4. 按管理局要求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。负责辖区内社区共建共管、关系协调等工作,协调社区经济发展,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社区发展生产,提高收入。
  5. 履行好“联保委”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,积极组织、配合、参与开展联合保护行动。
  6. 配合开展科学监测、调查和研究工作。
  7. 完成局下达的工作任务,及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;
  8. 及时报告区内森林火灾、盗伐林木、猎杀野生动物等安全重大突发事件。
  9. 负责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、森林病虫害等的监测工作,发现疫情及时上报。
  10. 完成局领导及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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